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市场广告宣传品、小区道闸广告采购项目(框架)(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年市场广告宣传品、小区道闸广告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采购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6%)(万元) | 采购 方式 | |
1 | ****2024年市场广告宣传品、小区道闸广告采购项目 | 12非通信用品 CP01605广告制作 CP01604广告设计 | 80.00 | 75.47 | 4.53 | 公开 比选 |
合计 | 80.00 | 75.47 | 4.53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采购内容:2024年****市场广告宣传品、小区道闸广告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交货地点:**省**市(含各县)。
1.5 交货期限:采购订单下达后紧急需求2小时送达指定地点,其他不超过24小时。
1.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比选包,比选包1划分为2个份额中选人数量为2个,比选包2中选人数量为1个。本项目允许兼投所有比选包,但只允许中选其中一个比选包,中选顺序按比选包顺序。比选包划分详见下表:
采购内容 | 中选人 | 份额占比 | 中选人数量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
比选包1 | 市场广告宣传品 | 第一中选人 | 60% | 1 | 69.8 |
第二中选人 | 40% | 1 | |||
比选包2 | 小区道闸广告 | 第一中选人 | 100% | 1 | 10.2 |
合计 | 80.00 |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比选文件规范要求。
1.9 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项限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项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0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情况: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1 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比选包1:ZGDX****010号;比选包2:ZGDX****004号。
2. 参选人资格要求(比选包1、比选包2):
2.1.2税务要求: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从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比选包1同类项目为制作广告宣传品类;比选包2同类项目为小区道闸广告牌投放类),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合同/订单以签订/下单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1.4参选人**覆盖的**市小区数量不得少于15个,覆盖广告投放点位不得少于30个(**覆盖的小区范围必须是用户量大、入住率高的小区),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合同签页等)扫描件或****委员会授权书。(该条资格条件只针对比选包2)。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分包。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比选包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00:00至2024年08月04日23:59。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只要求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电子参选文件,不要求纸质文件)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比选包1需递交密封样品,样品可邮寄。样品递交的时间同参选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点:**省**市城**金桥路39号新力景瑞**15楼1507室。样品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 | 纸张规格 | 单位 |
1 | 印刷海报 | 84CM*57CM | 200克铜版纸不覆膜 | 张 |
2 | 彩打纸 | 32K | 80克彩纸双面 | 张 |
3 | 单色双面打印 | 21.0CM*28.5CM | 157克铜版纸不覆膜 | 张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
未注册过的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省**市**区****安大道202号
联系人:逯经理
电 话:189****0140
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城**金桥路39号新力景瑞**15楼1507室
项目负责人:沈婷/胡贵祥/张娜娜
联系电话:189****0917/181****1756/181****0179
联系邮箱:****@163.com
退还保证金联系人:李守铅
联系电话:181****068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