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其他计算机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75,000.00 | 1(批) | ¥175,000.00 |
按照本项目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做成一份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在询价平台中。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该项目最高限价为175000元),报价文件需注明所提供设备的品牌型号,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指标不得低于明细清单中所列示的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
本次报价含税费、运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交钥匙工程),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需备注为“****履约保证金”;
户 名:****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坡支行
账 号:111****95151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项目全部验收通过后,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按程序办理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服务成果;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合同要求服务;
3)成交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转包分包;
5)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且验收全部通过后,经成交供应商申请,并提交验收方式第3条项目验收资料等材料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