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城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EPC施工图经济合理性审查及预算审核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观城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EPC施工图经济合理性审查及预算审核咨询服务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胡芯芯 电话:0556-****361 |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核减收费组成,(1)基本收费为不可竞争费,固定价格为10万元;(2)核减收费为可竞争费率,核减收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3.5%。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213号交易一部 电话:0556-****15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日9时00分 | 咨询服务期限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地 址 | 安****开发区翡翠路以西,****广场A区办19层 | ||||
投标价 | 基本收费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施工图预算核减收费费率为 2.3% | ||||
项目负责人 | 方睿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 【造】 111********244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经开区**四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 **市高新区“双创”****中心项目(研发厂房、商业、培训中心、地下车库)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远信****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地 址 | **市包****广场C6-15A | ||||
投标价 | 基本收费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施工图预算核减收费费率为2.28% | ||||
项目负责人 | 朱宝红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造】110********378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公司新能源****基地三期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公司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华审金建国际****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地 址 | **市西**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601-607****园区) | ||||
投标价 | 基本收费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施工图预算核减收费费率为1.91%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瑜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造】111 311****0526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德源府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杭政储出[2017]46号地块商务用房、杭政储出[2017]47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芯芯,联系电话:0556-****36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0556-****157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