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货物
公告信息
****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货物 |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货物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79079.83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货物内容、规模数量和招标控制价:****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货物的招标内容为采购一批塑料管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90.11元。 | |||
招标内容 | ****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计划在西**云**街道**DN160~DN1400排水管网约181.34公里,**DN100排水立管85.30公里;完成**管网的清淤、修复、错混接改造;完成排水单元、开放式小区、**村雨污分流改造,按上述建设内容采购一批塑料管材,总长度约400302m。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913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2590.1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格要求 4.2.1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名。联合体投标的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1.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1.4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家有效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函。 4.3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单独提供)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4.4.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4.5.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在近3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供货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为29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和供货发****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8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交易类型”中的“《**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8月23日09时30分。 1.2开标时间: 2024 年08月23日0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2号楼)。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2号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74号一座五层之三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郭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36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云**街道驿北路5****广场一区2座20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敏华 | 联系电话 | 0757-****0881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61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5.工程编号:GC2024(SS)XZ0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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