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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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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5303-04-01-200418)已于2024年7月4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投审〔2024〕49号),项目单位为:****。
二、****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的复函》(**区府办函〔2024〕98号)、区住建局《关于**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建初设审〔2024〕3号)和2024年8月2日《复函》、《**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概算审核报告》和区财政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栋单层的制曲间1457平方米,一栋单层蒸馏车间200平方米,一栋单层包装车间5376平方米,一栋单层酒库1386.24平方米,一栋单层门卫及消控室52平方米,一栋单层消防水泵房357平方米,一栋异地员工宿舍装修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含室外道路996米及停车场1个、室外安装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区白石镇472县道云磴村地段。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2769.9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528.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1.1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2024年9月-2025年8月。
七、项目的招标模式仍按**发改投审〔2024〕49号执行。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区白石镇酒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4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政府、区住建局、区农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