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区香零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防洪评价、湘江零**区段、桴江**区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湘江****-**共管河道采砂工程2024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发包条件
湘江**区香零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防洪评价、湘江零**区段、桴江**区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湘江****-**共管河道采砂工程2024年度实施方案编制 ****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根据《**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以及零政办发(2023)2****发改局2024年3月4日下发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发包。有关发包事项现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区香零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防洪评价、湘江零**区段、桴江**区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湘江****-**共管河道采砂工程2024年度实施方案编制
2.2建设地点:**市**区境内
2.3发包范围:湘江**区香零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防洪评价、湘江零**区段、桴江**区治理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方案及湘江****-**共管河道采砂工程2024年度实施方案编制。
2.4发包价格为:最高限价为98万元。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测绘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xypt.****.cn/)和**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平台网址:http://113.****.41:8890/platform/Home)建立和公开信用档案的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截图)。
3.5、依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发包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交易参与单位的承包文件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各承包人于交易截止之日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发包文件。
4.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4.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89072 @qq.com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1日内做出答复, 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9 日9时30分,地点为 永****改革局六楼****粮食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采用承诺形式。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行政监督
本次发包行政监督部****水利局、永****改革局,电话:0746-****529、0746-****938。
9.联系方式
发包人:****
联系地址:**市**区南津渡街道百万庄6号路110号
联系人:周翠艳 联系电话:132****1177
发包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碧桂园正央公园12栋1单元401室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8****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