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机关)
项目名称:**高新区栏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更好继续“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 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不断扩大**高新区在全市的影响力、加强双方****关系。**高新区拟在****双频道播出的新闻栏目《联播**》节目中播放**高新相关栏目。 播出时段:每晚19:30在五套播出,22:20在一套播出。本项目涉及内容将于每周二、四、六在《联播**》节目的第一版块播出,每期节目时长为十分钟。 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联播**》是****旗下的唯一一档双频道播出的新闻栏目,其中的时政子栏目《**高新》,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专业性。 ****电视总台在**市拥有唯一的电视和广播媒体**,包括五个电视频道、八个广播频率、看**APP、新媒体矩阵等,在**分别都具有极高的收视率和关注度;其《联播**》节目是**地区唯一一档集中展示四市三区(**市、**市、**市、**市、**区、****园区、**高新区)政治、经济、民生、文化等内容的电视新闻窗口。本项目内容须通过****所属媒体**进行播放加以宣传。****电视总台具有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能够合法采编播出各类相关内容。 ****的**高新区栏目项目只能由****承担,其他供应商无法替代,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唯一的供应商:****。供应商地址:**市竹辉路298号。综上所述****的**高新区栏目项目,专家组认为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选择唯一供应商为****,负责实施并提供服务,该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规定要求。唯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市竹辉路298号。
名称:****
地址:**市竹辉路2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50683N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
联系电话:0512-****189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科技城科普路58号
联系电话:0512-****133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路71号东楼918室
联系电话:0512-****3318
**高新区栏目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机关)关于**高新区栏目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