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晋兴科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晋兴奥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9MA0KQUXF1J | 建设单位法人:张永红 |
刘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岢** |
**省**市岢**岚漪镇下石沟村东**晋兴****公司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利用晋兴奥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岢** **省**市岢**岚漪镇下石沟村东**晋兴****公司院内 |
经度:111.609750 纬度: 38.724439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16 |
忻审管生态函〔2020〕1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939.4 |
6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9MA0KQUXF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29MA0KQUXF1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900MA0GRQ0N84 | 竣工时间:2023-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每年处置总计7万吨危险废物(其中:固态危废2万吨,半固态危废3万吨,液态危废2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每年处置总计7万吨危险废物(其中:固态危废2万吨,半固态危废3万吨,液态危废2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危险废物在协同处置过程中由准入评估、收集、接收与分析、暂存、预处理、厂内运输、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在协同处置过程中由准入评估、收集、接收与分析、暂存、预处理、厂内运输、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外排废气通过SNCR脱硝、窑尾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01m高排气筒排空。危险废物联合处置车间**1套废气收集系统。正常工况下,车间内负压收集后送往回转窑焚烧处置;窑系统检修时,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空 | 实际建设情况:外排废气通过SNCR脱硝、窑尾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01m高排气筒排空。危险废物联合处置车间**1套废气收集系统。正常工况下,车间内负压收集后送往回转窑焚烧处置;窑系统检修时,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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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设备运行产生的少量的废机油等。对于本项目产生的臭气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材料,更换下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入窑协同处置;对于各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收集于防渗漏专用容器中,经过滤后作为窑体升温燃料、设备链条润滑油利用;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入厂生活垃圾一同进行处置。通过窑尾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在未处置危险废物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当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后,回收的窑灰及生料磨除尘灰由于其吸附了重金属、二噁英等相关污染物,即对用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故本项目产生窑灰全部回收送入到生料入窑系统作为原料进行处理。 | 设备运行产生的少量的废机油等。对于本项目产生的臭气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材料,更换下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入窑协同处置;对于各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收集于防渗漏专用容器中,经过滤后作为窑体升温燃料、设备链条润滑油利用;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入厂生活垃圾一同进行处置。通过窑尾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在未处置危险废物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当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后,回收的窑灰及生料磨除尘灰由于其吸附了重金属、二噁英等相关污染物,即对用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故本项目产生窑灰全部回收送入到生料入窑系统作为原料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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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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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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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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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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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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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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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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