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至彭祖500千伏线路加装串抗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000MA629WKP83 | 建设单位法人:高峰 |
彭建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区 |
**市**区**路二段2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至彭祖500千伏线路加装串抗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天府新区,**省**市天府新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1 |
川环审批〔202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917.92 |
383.2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915********76029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5********614747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522425D | 竣工时间:2023-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山彭500kV串抗站**工程 **500kV 串联电抗器2组,每组三相,单相阻抗2×14Ω,配套建设6台0.06μF 耦合电容器,500kV出线4回,需进行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 (2)**~彭祖双回开断环入山彭串抗站500千伏线路工程 山彭一线单回路约0.26km、山彭二线单回路约0.28km,进入串抗站终端塔至构架双回路约2×0.07km;**侧:山彭一线单回路长度约0.21km、山彭二线单回路长度约0.25km,合并为双回路长度约2×0.31km。**线路长度合计约1.76km,其中单回路合计约1km,双回路合计约2×0.38km,全线**铁塔8基。拆除500kV山彭一线长度约0.71km,拆除铁塔1基;拆除500kV山彭二线长度约0.69km,拆除铁塔2基。 (3)彭祖500kV 变电站扩建工程 ****电站,本次仅在站内新增35kV电容器2×60Mvar,并更换4套线路保护装置,涉及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4)**500kV 变电站改造工程 ****电站,本次仅在站内更换4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1)山彭500kV 串抗站**工程(运行名:陵州500kV串抗站) **500kV 串联电抗器2组,每组三相,单相阻抗2×14Ω,配套建设6台0.06μF耦合电容器,500kV 出线4回。 (2)**~彭祖双回开断环入山彭串抗站500千伏线路工程 彭祖侧:山彭一线单回路约0.232km、山彭二线单回路约0.242km,进入串抗站终端塔至构架双回路约2×0.078km;**侧:山彭一线单回路长度约0.217km、山彭二线单回路长度约0.251km,合并为双回路长度约2×0.294km。**线路长度合计约1.686km,其中单回路合计0.942km,双回路合计2×0.372km,全线**铁塔8基。拆除500kV山彭一线长度约0.71km,拆除铁塔1基;拆除500kV山彭二线长度约0.59km,拆除铁塔2基。 (3)彭祖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电站,在站内新增35kV电容器2×60Mvar,并更换4套线路保护装置,涉及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4)**50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电站,本次仅在站内更换4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 |
线路路径微调,长度减少0.074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应尽可能保证导线表面光滑无尖锐凸起,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并按报告书要求架设导线高度,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确保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按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施工期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拆除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废旧**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进一步优化工程选线和铁塔设置、施工工艺及布局,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控制和减少植被破坏;工程建设期间的表层土应妥善保存和养护,用于后期施工迹地恢复,保证植被成活率,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生物种进行植被修复等措施,并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生物安全。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布置串抗站内限流电抗器,在串抗站各侧围墙设置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串抗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山彭500kV串抗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废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山彭串抗站内设置化粪池,串抗站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一) 本工程导线采用4×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4分裂,分裂间距450mm。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结构,并采取先进的架线及安装工艺,有效的降低了电磁和噪声影响;导线选型满足导线机械物理特性和输送容量,导线分裂间距、及绝缘子串组装型式合理,有效的降低了电晕噪声水平。经检测,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间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施工场地采取了彩条旗、硬质围栏等限界措施,严格限制作业范围;施工作业面和临时堆土采取了铺垫、拦挡、苫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站;本工程塔基及施工临时场地主要占用耕地和园地,塔基施工时均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临时堆土均采取了铺垫和苫盖措施,表土均用于塔基区和各类临时场地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进行了土地整治和复耕;线路拆除的金具、废旧塔材和旧导线均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废弃绝缘子收集后转****处理场处置,未遗留在施工现场。 (三)串抗站选用低噪声源强为63.3dB(A)(距电抗器2m处)限流电抗器,满足报告书要求。 结合电抗器源强及总平布置优化,经预测计算后对串抗站隔声降噪措施进一步优化,优化后的措施效果满足环评要求。具体为:在串抗站北侧及东侧北段围墙加高并加装隔声屏障(围墙高3.5m,声屏障高1.5m,长150m),东侧南段、南侧及西侧围墙加高并加装隔声屏障(围墙高3.5m,声屏障高0.5m,长256m)。根据现状监测,串抗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串抗站周围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山彭500kV串抗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串抗站无废旧蓄电池产生;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箱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转运。 (五)山彭站内设化粪池一座,为地埋式箱型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串抗站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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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高围墙、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标准 | 在串抗站北侧及东侧北段围墙加高并加装隔声屏障(围墙高3.5m,声屏障高1.5m,长150m),东侧南段、南侧及西侧围墙加高并加装隔声屏障(围墙高3.5m,声屏障高0.5m,长256m)。 | 根据现状监测,串抗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串抗站周围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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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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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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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工程建设期间的表层土应妥善保存和养护,用于后期施工迹地恢复,保证植被成活率,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生物种进行植被修复等措施,并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生物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塔基及施工临时场地主要占用耕地和园地,塔基施工时均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临时堆土均采取了铺垫和苫盖措施,表土均用于塔基区和各类临时场地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进行了土地整治和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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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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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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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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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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