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振****公司、****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美村北环村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市**县康美**美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改造建设长约550M,主要拟**泥路面长550M,宽6M,埋设排水涵管550M,路面双侧各2M****广场砖,并设置花台配植小灌木。预算审核价为954675.1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康美村北环村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发包价:878301.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3 日09 时00 分 00秒至2024年 8 月 7 日17 时30 分 00 秒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8 月 14 日上午10 时00分前(**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保证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日现场提交,拒不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 8 月 14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人民政府会议室(地址:**省漳****人民政府大院内),逾期将不予接受。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站上发布(网址: https://www.****.cn/ )上发布。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8 月 7 日 17:30前将确认函寄至****(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县康美**美村
电话:138****8163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708,传真:/
联系人:小吴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地址:**省漳****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133****7518
联系人: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