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太仆寺旗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废旧车辆处置
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标的名称 | ****2024年废旧车辆处置 | ||||
标的物类型 | 其他 | 规格 | 数量 | 1 / 个 | |||
所在地 | ****** | ||||||
标的物描述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转让方联系人:张晓峰转让方联系方式:187****4941 | |||||
转让方承诺 | 无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6****评估报告.pdf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11期****0415(黑章)(1).pdf 废旧物资鉴定审批单-车辆.pdf 废旧物资竞拍信息公告发布申请书-卧牛山废旧车辆.PDF 资产清单-卧牛山.xls 6****评估报告.pdf 废旧物资鉴定审批单-车辆.pdf | ||||||
其他公告事项 | 1、此次竞买人在竞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算账户支付竞买全款(只接收电汇),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资产处置合同》。 2、本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该批资产均已报废,附件存在缺失可能,不保证整体完整,均无使用价值。 3、意向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及后续使用或拆解处置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及相关行业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或欺诈行为。转让方对任何违约或欺诈的行为有权扣除受让方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并无需经过受让方书面同意,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车况属性信息,车辆排放标准及当地环保执行标准,因后期车辆无法落户造成的损失转让方概不承担,且不能作为取消交易和拒绝履约的理由。 | ||||||
其他附件 | 资产清单-卧牛山.xls GJNYH-ZH-13废旧物资销售合同(试行).docx | ||||||
项目负责人 | 崔四军 | 联系电话 | ****104000-1-7088 | ||||
上拍机构 | 国能(北****公司 | 联系邮箱 | wzcuisijun@cgd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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