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8-0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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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新橄榄公馆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亚新橄榄公馆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2.2招标编号:SFQ-2024-46; 2.3项目概况:亚新橄榄公馆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2398.4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87453.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1276.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77平方米,包含6栋高层,1栋洋房,1栋农贸市场,4栋商业,1栋物业用房。供配电工程施工范围为自开闭所引电缆至项目配电室,自配电室引电缆至主楼及地库配电箱,包含电缆、配电柜的采购及安装,以及调试、送电验收。 2.4建设地点:**市**区**路以南、四大街以西;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投资金额:约110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名称:亚新橄榄公馆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质保期:两年; 2.10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含企业、项目经理(以上查询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cn/kfggzy/ 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CA****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重要通知相关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6.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一大街郑开橄榄城售楼部三楼 联 系 人:张丽 电 话:0371-****33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范超凡 电 话:0371-****9039 ****8185 邮 箱:****@qq.com 地 址:**市心怡路与**路交汇处绿地**会2号楼A座 监督部门:中国(**)自由贸****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371-****08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有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合格制); (4)定标方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关报价。 3.2.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1.开标程序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5.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公开开标信息。 7.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一、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本项目招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6.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二、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三、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核查内容在定标会议前,****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社保信息、财务状况、企业信用(核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五、定标办法****委员会采用票决法,优中选优,选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六、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由其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八、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九、定标后结果处置(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十、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等相关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合同。 2、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 2、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调试费、验收配套工具的检验费、施工用水用电费、垃圾清运、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手续办理、送电、质保、税金等全部费用。 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甲方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预算书进行重新核对。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涉及到的价款及增值税等相关税率,按照“合同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不变”原则确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执行:如调整后的税率低于本合同约定税率的,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款(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不变,合同约定税率及含税价款(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相应下调,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调减税款;乙方按调整后的税率向甲方开具发票,并办理结算。即:含税总价/(1+老税率)=不含税价款;调整后执行新税率总价款=不含税价款*(1+调整后新税率)。 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变更费用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变更、签证依据甲方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实行一单一结,变更、签证在乙方完成施工并呈报给甲方后30日内核算清楚,乙方在签证和变更完成施工后,超出两个月未办理手续、核对的,以甲方单方核算结果做为结算依据。 2、在预算书中有与工程变更、签证相同工程内容的报价时,工程变更、签证按照预算书中报价计算,并执行投标优惠率;在预算书中无与工程变更、签证相同工程内容的报价时,投标人提出相应报价,由招标人进行确认,此价格不再执行优惠率。 3、签证、变更费用不随工程节点支付,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五、工程竣工结算: 结算原则:以原合同价与符合要求并经甲方最终认可的变更、签证造价总额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合同价 + 优惠后的变更、签证造价(所有变更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决算)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预算书、中标价其他项目进行重新核对。 六、工程施工工期: 1、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暂定开工日期为: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确认,乙方可顺延工期,但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补偿、赔偿: (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停工,且停水、停电在施工过程中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延误,因天气和其他可预见的自然原因工期不予顺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除上述因素外,任何情况将不会顺延工期。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每批次配电工程主要材料(主电缆/母线/配电柜)进场,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后支付该批次合同总价款的30%; 2、每批次配电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总价款的70%; 3、全部工程完工、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取得电力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完成送电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4、全部工程完成,乙方交付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贰套(含竣工图及电子文档),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发包人接到竣工结算资料30日历天内办理完毕审核认手续,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 5、工程保修期两年,保修期自电力部门正式送电之日起算。两年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人为损坏原因外均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电气设备按厂家承诺保修期限(乙方应为甲方争取不低于贰年的质保期)。保修期内维修及时无保修异议,保修期满****供电局移交证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保修金。 6、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支付97%的工程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结算总价款的足额发票),否则,由此造成的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甲方可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派专人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甲方,送**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甲方可以拒绝付款。 8、在上述付款日期与甲方统一对外付款日期不一致时,以甲方统一对外付款日期为准。 9、甲方对乙方的所有工程款支付,有转账或工抵房(工抵房金额约为总应付款的20%)支付形式,甲方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形式的选择,乙方均予以接受。 10、****银行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指****公司名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因乙方账户原因导致付款未及时到账,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施工质量要求: 1、合格,满足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国家现行电力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等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工程应能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并完成送电。 3、材料、设备品牌要求: (1)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主材、设备、材料满足设计要求、国家电力规范要求以及当地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指派 (手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无权作出合同条款变更、中止、终止行为; 2、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3、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 4、甲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乙方负责安装水电表;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当时当地价及损耗分摊支付水、电费用; 5、负责组织甲、乙、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图纸会审; 6、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甲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7、对乙方的施工工作有权管理、监督; 8、甲方代表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或与合同中承诺不同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在乙方完成工作并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 指派 (手机: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的一切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地方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3、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后三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方案、用水用电计划,交付甲方; 5、如需停电对接线网,应排在日常上班时间,避免安排在中午、晚上和周末休息时间施工,以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同时应提前3天通知业主,以对小区交通和业主生活不影响或影响最小化为原则,精心组织施工; 6、乙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按照甲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8、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乙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甲方指定区域内; 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采用供应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进行供应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与验货; 10、乙方负责向甲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11、乙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12、乙方必须具备独立办理电力工程验收手续的能力,且保证一次通过相关部门的专项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积极(或配合总包方)进行各电气设备、器具通电联合试运转。 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乙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十、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他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乙方应定期对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对不合格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对不合格人员予以更换,逾期不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人﹒次。 5、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次。 6、因乙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导致的事故,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乙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的防盗和竣工验收合格前的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 十一、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给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甲方同意办理验收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与电力工程验收专职部门确定验收时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后,由乙方负责在15日内办理电力工程验收手续。电力管理部门或者供电部门办理完毕验收手续后七日内,乙方负责促成供电部门向甲方供电,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十五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贰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3、自工程验收合格通电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本工程提供两年的保修期(设备类产品按供应商提供的最长的质保期限),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4、乙方明确该项目专项责任人并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保修。该项目专项保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固定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 5、乙方应保证保修的时效性,在收到甲方****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保修期内乙方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系统检查,排除隐患。 (2)一般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电话通知后1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特殊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电话或信函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当乙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进行维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并有权凭维修费用的合法票据要求乙方支付,乙方并应承担与向他方支付费用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并有权凭维修费用的合法票据要求乙方支付或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相应金额的违约金,甲方处理或者第三人处理保修工作视为乙方执行,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乙方保修责任不发生转移。乙方理解,甲方自行处理或者委托第三人处理的费用有可能会高于乙方自行处理费用。 6、保修期内外,因甲方或委托人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均应按照上述时间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须赔偿乙方损失,但不包括预期利润损失。 2、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支付,甲方于接乙方书面催告后21个日历天内按约付款的,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利息;甲方接乙方书面催告后21个日历天内仍未按约付款的,就逾期部分款项,甲****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明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或者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送电)延误,每逾期1个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因乙方责任逾期超过10个日历天的(总工期的20%),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无论甲方是否实际解除合同); 4、工程任何质量问题及缺陷,乙方应当在甲方或监理指令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整改;乙方未能在甲方指令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拒不整改的,每处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5、乙方违背合同约定或者没有合同依据,擅自停工或者拒绝复工的,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违约金; 6、因工程质量或安全原因致使甲方、参建方或后期业主在用电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相应经济赔偿,并向甲方支付与赔偿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7、工程上所用的材料必须按合同条款所约定的品牌、规格、相应规范及标准采购安装,作为材料直接采购及加工安装方,乙方对所有材料的质量负责。每批次进场材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立即退场并责令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8、乙方工人无论何种情况到甲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销售场所、政府机关等吵闹、滋事,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 十三、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总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3%的履约保函(¥ 元),作为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终止,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的任何违约支付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函或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执行合同时无任何违约行为,在项目取得电力专项部门验收合格后,随工程款一次性无息支付该批次履约保证金。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1、《(项目名称)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 2、《(项目名称)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答疑纪要、补充通知); 3、《(项目名称)供配电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承诺。 十五、廉政条款: 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贿赂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严禁乙方与甲方人员串通获得交易机会、不当利益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如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贿赂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证明以上行为系甲方人员施压而采取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监督邮箱:****@163.com; 甲方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秘,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十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争议,乙方应先按照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待竣工结算时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完毕、合同所有条款均执行完毕后终止。 5、本合同为打印合同,单方涂改、添加、变更内容无效;除双方人员签字、签字日期及双方共同的修订部分,其他任何内容不得手写及添加打印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内容。 6、本合同签订地:**市郑****广场四楼。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第八章 图纸 (详见附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亚新橄榄公馆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工期详见(二)投标函附录,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 2.我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执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投标有关的质疑、投诉、配合协调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所处理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手机号码,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电子保函扫描件。 五、技术评审内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 注: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固定格式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拓展,格式自拟。 六、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 注: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固定格式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拓展,格式自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2、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附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学历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八、其他资料 1、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股东相关信息)。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加盖电子公章。 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