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9号院3号楼4层101-C18
中标(成交)金额:3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采购 | 本项目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采购项目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基于全面数字化电****税局端乐企平台对接,具备系统的自主产权,实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或发票)开具、红冲等相关操作以及发票的统计和管理,****公司业务数据相关联,并具备或者预留增值税进销项税管理、纳税申报及税收风险管理等功能或接口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维山、乐智慧、张俊彦、叶静、徐飞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分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①大象****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盖章;②**众****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上述2家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不合格。其余3家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2.中标人****含税中标价为358600.00元,不含税中标价为331137.08元。
3.电子邮箱:****@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五一北路153****中心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蒋先生0591-****1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
联系方式:蓝斌、胡奇龄、林霞0591-****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胡奇龄、林霞
电话:0591-****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