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口镇雍和园片区**村改造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04 11:12 至 2024-08-19 11:12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130498.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76-2021 | 活动历史 | **市口****综合厂,主要从事收割机配件的铸造,产量最高约800t/a。铸造具体工艺主要包括造型、熔炼、浇铸、冲型、钻孔。使用原辅用料主要为生铁、硅铁、覆膜砂、原砂等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口镇街道,****办事处以南,**南路以东,******公司以北,规划路以西。 | |||
经度 | 117.617470 | 纬度 | 36.30148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15 至 2024-08-0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文刚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5994 | ||
样品检测单位 | ||||||
******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文刚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5994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亚茹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8****768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鹏泉西大街99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社区**村改造项目地块3位于**市**区口镇街道,****办事处以南,**南路以东,******公司以北,规划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130498m2,约合195.747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61747°,北纬36.30148°。调查地块原使****基地、农业用地及村办****福利厂,目****基地区域拆除变为空地,农用地无变化,****福利厂已于2021年停产,目前设施设备已拆除,尚剩余车****办公室和门岗未拆除。现根据《**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024年6月,受****委托,****(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工作。本公司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了****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委托******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社区**村改造项目地块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了解地块及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使用情况、现状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现状等,为第二阶段采样方案制定提供前期技术支撑。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1)调查地块历****基地及农业用地,地块****福利厂成立于1976年,****基地的东北端。****基地于2021年拆除变为空地,至今尚未动工,****福利厂目前已停产,设施设备已拆除,仅剩余车间厂房、办公室、门岗等建筑。(2)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历史早期主要为农业用地、****基地。约十年前建设了西侧、北侧两条道路,将田庄村分割成了两块区域,****政府办公地和住宅楼;地块南侧相邻******公司于2008年建设,2009年由汶源西大街搬至调查地块相邻区域,主要从事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器、无菌导液器、滴定管式输液器的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东侧相邻一天恒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中心,主要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如塔吊等)的技术培训。调查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结果基本一致。综合以上考虑,由于地块内历史曾存在工业用途,主要涉及农机配件的铸造等,故需进一步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和检测分析,利用检测结果判断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通过对地块内企业及相邻区域分析确定土壤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污染物以及特征污染物锰、铁、氟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其余八种)、甲醛、挥发酚类物质(主要为苯酚)、土壤pH以及石油烃(C10-C40)共61项。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毒理学指标15项、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甲醛、二甲苯(总量)、苯乙烯共40项。 第二阶****实验室分析工作于2023年6月底开始至7月11日结束,共于地块内外布设20个采样点位(包含地块外2个对照点),其中14个点位为柱状样;6个点位为表层样;合计共分析土壤样品62个(同时采取7个现场平行样,共计69个样品)。共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45项基本项目指标、表2所列石油烃(C10-C40)和锰、铁、氟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其余八种)、甲醛、挥发酚类物质(主要为苯酚)、土壤pH。检出项为重金属7项:镉、铜、铅、汞、镍、锰、铁,无机物1项:砷以及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氟化物,所有土壤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参考标准筛选值。 第二阶段采样在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上下游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包括一口对照井,共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性化学指标、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甲醛、二甲苯(总量)、苯乙烯共40项。由于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不处于地下水源保护区,同时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故本次地下水样品检测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要求把控:本次调查所取地下水样品中检出pH值、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钠、铁(仅检出W1点位)、锰,其余污染因子未检出。检出项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要求。由于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会对未来工作、学习人群造成健康影响,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