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国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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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补遗书
SZ-PE-SZZB-24035-01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进行修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二、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13.1 工程质量要求第13.1.1项约定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修改为:“13.1 工程质量要求第13.1.1项约定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三、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修改为“开工预付款金额: %签约合同价(合同谈判时约定)。”
四、对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10%签约合同价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
修改为: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签约合同价 | 合同谈判时约定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
五、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8月2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4楼402开标厅。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联系人:刘号强;电话:****176539。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