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我分局拟对**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县一期3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445
通讯地址:**县建设综合楼
邮 编:013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1 | **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县一期30万千瓦光伏项目 | **自治区**市**县白音特拉乡、德包图乡境内 | **** | ******公司 | 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白音特拉乡、德包图乡境内,中心坐标:E114°12′45.061″,N41°58′44.452″,建设规模为3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4.5万千瓦/9万千瓦时储能。**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德义500kV变电站220kV侧,线路长度约20千米。项目总投资1188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1万元,占总投资的0.18%。该项目防沙治沙工程不在光伏场区内进行,具体异地防****政府指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本次环评只评价光伏内容,升压站电磁辐射、场外输电线路不在此次评价范围。项目代码:****。 |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生态 环境保护措施,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优化设计线路、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按照“永临结合”“施检同用”“少占用、边施工、边恢复”的生态恢复要求,及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确保施工结束与生态恢复同步完成。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易起尘物料要密闭运输,施工区域应及时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和扬尘的产生,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关浓度限值要求。(三)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施工期施工道路两侧要科学设置置排水沟,避免发生水土流失、山体滑坡、路基塌方等灾害引发的环境风险;生活污水设置防渗化粪池,定期由清掏车外运至相关接收处理单位,不得外排。(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加强营运期噪声防治管控,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