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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市农村生活污水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国投函〔2024〕64号)文悉。******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市农村生活污水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农村生活污水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地址
**市65个行政村262个自然村
三、建设单位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更新改造污水主管325.680千米、污水接户管1115.845千米、大型污水检查井10734座、小型污水检查井42923座;改建污水处理设施35套,总处理量3260吨/天;****泵站26座,总处理量2305吨/天;以及污水智能化监管平台更**设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87081.60万元,其中**工程费71977.3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及上级补助支持,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 60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