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4]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姚宗林 |
环评机构 | 中环(杭****公司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 扩 |
| 投 资 | 81600万元 |
建设地点 | **市玉城街道NCG053-0102地块 | 用 地 | 用地面积80225m2 |
项目概况 | ****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玉城街道NCG053-0102地块,****初中提升班36班,高中提升班18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于2024年2月****改革局立项,项目代码为****。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省**市玉城街道NCG053-010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西侧15m****中学、南侧15m处书香名苑小区、西侧25m处规划住宅楼、北侧60m处广富家园、北侧60m处后蛟村农居点、南侧60m处环礁**小区、东南侧90m处环礁村农居点、西北侧220m处环东村农居点、南侧260m****大学**学院、西南侧385m处榴楠名苑小区、 西南侧420m处和泰花苑、西南侧470m处下陡门村农居点、西南侧490m处环中住宅小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实验室后道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一起纳管至玉****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餐饮废水、实验室后道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实验废气、油烟废气、燃气废气、汽车尾气、垃圾恶臭;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实验室一般固体废物、废电器、器材、实验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废油脂、生活垃圾(包括废旧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水: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实验室后道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达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2、废气:化学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和集气罩,实验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捕集后,由内置竖井至楼顶高空排放;垃圾收集点恶臭加强管理,定期消毒,日产日消。 3、噪声:①设备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工作;②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③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中废旧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也由垃圾清运部门分类收集后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室一般固废及废电器、器****回收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暂存于食堂内,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医务室的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实验室内危废收集桶分类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5日 ~ 2024年8月12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