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红旗C229-10车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145270J | 建设单位法人:邱现东 |
刘越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长****开发区 |
**省长****开发区新**大街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C229-10车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C36-汽车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长****开发区 ********中心长青厂区内 |
经度:125.****61426 纬度: 43.****726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0 |
长环建(告知)〔2024〕5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9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912********022116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104MAOY69CB1T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06MABUA95T2X | 竣工时间:2024-05-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291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利用长青厂区HE焊装车间、H涂装车间、H总装车间厂房及工艺设备等,增加必要的模具、工装器具等工艺配套设施,在保持长青厂区总体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年产C229-10车型7.8万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长青厂区HE焊装车间、H涂装车间、H总装车间厂房及工艺设备等,增加必要的模具、工装器具等工艺配套设施,在保持长青厂区总体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年产C229-10车型7.8万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冲压外委,不涉及冲压工序,利用焊装、涂装和总装车间进行生产,增加必要的模具、工装器具等工艺配套设施,形成年产7.8万辆C229-10车型的生产能力,与现有H9车型共线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冲压外委;焊装、涂装和总装车间增加必要的模具、工装器具等工艺配套设施,进行生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环焊装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涂装车间产生的电泳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喷涂废气经Edrizzi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装置处理、点补室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各类烘干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一并经35m高排气筒排放。喷蜡、喷胶(底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间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燃气烘干、闪干炉经低氮燃烧处理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汽车尾气采用下排风系统将尾气引至室外风口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补漆间补漆经集气罩收集、漆雾毡+活性炭双层过滤净化处理,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焊接烟尘、未收集到的汽车尾气、涂胶废气、涂装车间及总装车间挥发性物料贮存、输送和转移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及二甲苯通过厂房换气系统外排。 2废水:涂装车间磷化、钝化废水经预处理,废水中的总镍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与涂装车间其他废水、深度处理UF系统浓水一并进入H****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其中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等相关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及冲厕,其余废水经接触消毒槽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总装车间内淋雨线废水、深度处理RO系统浓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次新增设备主要为左侧围外板模具和测量工装,不新增产噪设备,依托原有的生产设备选用产生噪声低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行,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排放至外环境。 4固废:项目改造后中无新增固体废物种类产生,涂装、焊装、总装车间、污水处理站设置有危废贮存点,各车间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由专职人员运至各车间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一汽综合瑞曼****公司每1-2天由危险废物贮存点收集后,并采用专用容器和专用车辆运至**一汽综合瑞曼****公司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环保措施均依托原有治理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 2废水:环保措施均依托原有治理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 3噪声:本项目新增设备无产噪设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封闭厂房内,加强设备的维护,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排至外环境。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种类、治理措施及去向未发生变化。一般固体废物由******公司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分别在焊装、总装、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一汽综合瑞曼****公司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地下水及土壤:企业应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2环境风险: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设计和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和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按照要求分区防渗。 2、企业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18.6906 | 1.78 | 0 | 1.78 | 0 | 18.691 | 0 | |
0.4678 | 0.05 | 0 | 0.05 | 0 | 0.46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9.6258 | 0.5348 | 0 | 0.5348 | 0 | 29.626 | 0 | / |
14.5007 | 8.365 | 0 | 8.365 | 0 | 14.501 | 0 | / |
1.1727 | 18.531 | 0 | 18.531 | 0 | 1.173 | 0 | / |
94.367 | 4.5562 | 0 | 4.5562 | 0 | 94.367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H****处理站 | ****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 已建设,本次依托 | 已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焊接-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本次依托 | 已监测 | |
2 | 涂装-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装置,烘干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本次依托 | 已监测 | |
3 | 烘干废气-RTO装置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已建设,本次依托 | 已监测 | |
4 | 漆雾毡+活性炭双层过滤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本次依托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一般固体废物由******公司综合处理,危险废物由**一汽综合瑞曼****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设计和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 已完成备案,备案表220174-2023-32-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环保措施均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环保措施均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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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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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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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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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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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其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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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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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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