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化利用试点-团泽镇木杨村
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化利用试点-团泽镇木杨村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省级农村污水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理资金、地方财政匹配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团泽镇木杨村、芝麻镇竹园村。
2.2建设规模:**生活污水**化利用系统502座及其配套管网。
2. 3项目概算总投资:211.1万元。
2.4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0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05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4年08月09日9:00-12:00、14:00-17:00在 **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24年08月05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4年08月09日9:00-12:00、14:00-17:00在 **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磋商文件。
5.2购买磋商文件需支付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预计为 2024年08月15日14时30分,地址为:**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会议室(若本时间和磋商文件不吻合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6.2 逾期未送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7****7406
地 址:**市**区
****公司: ****
联 系 人: 金娅 联系电话:0851-****1122 183****9500
地址:**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