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县护河镇西街护河镇粮站仓储房招租 |
转让底价(万元) | 60.9815(5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竞价开始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10:00时 |
竞价截止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10:30时(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县护河镇西街护河镇粮站仓储房,建筑面积2813.81平方米,租金参考价人民币12.1963万元每年,租赁期限5年,竞租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元或人民币200元的整数倍。 特别说明:流转用途:仓储。意向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县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出租人同意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赌博机、棋牌室、游戏机室、浴室及噪音大的娱乐性行业、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租赁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价活动的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房屋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搬迁费用、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租人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公告期 |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5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由竞得人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标的所在地的本镇居民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报名结束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承租权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之后在每年到期前1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用。 2、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租房屋无装修期。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委托人有权收回房屋,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5、房屋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7、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9、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不予返还。 10、若本次出租的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1、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3、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15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意向竞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3、已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本次招租的代理服务费按五年成交价的1.5%,由竞得人支付。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的5%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租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 6、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竞租人原因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招租为现场竞价,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租价,意向竞租人每次出价需在标票上写上金额并签字且可以多次出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价会将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在**庆余****公司开标室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招租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租价。 4、有底价向上增价的竞价方式。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得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特别提示: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17:30时止(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竞租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作出保证,代理机构仅对竞租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因竞租人伪造报名材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竞租保证金1万元(****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转出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并备注标的名称:**县护河镇西街护河镇粮站仓储房招租) 户名:**** 账号:203********100****28491 开户行:****银行**支行 税号:913********988048K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5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988048K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公司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肖正强 |
联系电话 | 137****8555 |
五、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庆余****公司 |
联系人 | 朱冬蕾 |
联系电话 | 180****4032、180****4362 |
地址 | **省**市**县恒生阳光城S1栋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