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公告信息 | ****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不见面 ****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都行审投资复【2023】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市**区大冈镇内。 2.3工程规模:****迁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概算须满****管理部门的审查要求),确保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中标人负责送审、汇报、对接和修改)。所有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且确保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评审及图审)。 2.6设计周期要求:设计周期共30天。 本次设计服务分一个阶段完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对接、修改、盖章及扫描并承****中心收取费用除外)],施工图纸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合理施工进度要求,且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2.7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业绩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 1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 **区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5 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93:880/#/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49.****.193:880/#/login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同步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软件分类:选投标工具 地区分布:选择**省,)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 (3)“**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130:81/#/login(注:请提前检测系统环境)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专线: 025****1967 CFCA**专线:180****2568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7805 或 蔡工153****809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冈镇境内 联系人:王院长 刘主任 电话:139****9633 199****72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圣华名都大厦16楼 联 系 人:郑 工 电 话:139****0935 2024年08月0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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