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汀江流域**县才溪段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汀江流域**县才溪段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审〔202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汀江流域**县才溪段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汀江流域**县才溪段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才溪镇等;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5756元(最终****评审中心审定的造价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生态护岸25公里;污染底泥清理12万立方米,****水库库区河湖污染底泥清理,清理量9万立方米;才溪溪、南宝溪及下游珊瑚乡等河道清淤,清理量3万立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财政审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575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655元(含暂列金****655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00:00时至2024年08月26日15:00时(**时间,下同),登****交易中心(https://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6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gzy.****.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6 15: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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