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标准地)
达自然挂告字〔2024〕11号
****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办发[2022]27号)、《****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41号)、**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工改办发[2022]11号)、《关于印发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工改办发[2022]1号)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参照土地估价结果,****小组2024年第5次会议研究同意5宗建设用地以“标准地带方案”形式挂牌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同时建立“用地清单制”,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再增加清单外要求。
经相关部门审查,本次供应地块符合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和土地供应政策,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土地权属来源合法,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法定供地条件。我局编制了5宗以“标准地”出让的供地方案,其中4宗“带方案”出让。决定以挂牌方式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出让5宗“标准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4宗“带方案”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5****园区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地震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调整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各地块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设施、通讯设备等地上建筑及附着物,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与有关部门协商自行解决。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71684.55 (合107.5268亩)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1 | 建筑密度(%): | ≤10%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 土地用途: | 社会停车场 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42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万元): | 705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07 |
亩均年税收 | 约2.2万元/亩 | 能耗水平 | 如高于1.7吨标准煤/万元,需通过“以能定产”、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替代、购买绿证、“高低搭配”等方式降低至我市“十四五”时期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 | 亩均年产值 | 不低于27.9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1204.3005 | 加价幅度(万元/宗): | 35.8423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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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G2024-23标 | 宗地面积: | 7918(合11.877亩) | 宗地坐落: | 树林召镇草原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 | 建筑系数(%): | ≤20% |
绿地率(%): | ≥10% | 建筑限高 (米): | 建筑限高24米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97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万元): | 85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09 |
亩均年税收 | 约1.2万元/亩 | 能耗水平 | 如高于1.7吨标准煤/万元,需通过“以能定产”、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替代、“高低搭配”等方式降低至我市“十四五”时期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 | 亩均年产值 | 不低于41.7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145.6912 | 加价幅度(万元/宗): | 3.959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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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G2024-24标 | 宗地面积: | 14317 (合21.4755亩) | 宗地坐落: | 树林召镇草原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 | 建筑系数(%): | ≤30%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1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万元): | 150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10 |
亩均年税收 | 平均约2.7万元/亩 | 能耗水平 | 不得高于1.7吨标准煤/万元,否则需通过“以能定产”、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替代、“高低搭配”等方式降低至我市“十四五”时期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 | 亩均年产值 | 不低于26.5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263.4328 | 加价幅度(万元/宗): | 7.1585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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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G2024-25标 | 宗地面积: | 16804(合25.206亩) | 宗地坐落: | 树林召镇草原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 | 建筑系数(%): | ≤30%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1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万元): | 155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11 |
亩均年税收 | 平均约2.7万元/亩 | 能耗水平 | 不得高于1.7吨标准煤/万元,否则需通过“以能定产”、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替代、“高低搭配”等方式降低至我市“十四五”时期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 | 亩均年产值 | 不低于26.5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282.3072 | 加价幅度(万元/宗): | 8.402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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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G2024-26标 | 宗地面积: | 10949 (合16.4235亩) | 宗地坐落: | 树林召镇关碾房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 | 建筑系数(%): | ≤30%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1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万元): | 110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12 |
亩均年税收 | 平均约2.7万元/亩 | 能耗水平 | 不得高于1.7吨标准煤/万元,否则需通过“以能定产”、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替代、“高低搭配”等方式降低至我市“十四五”时期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 | 亩均年产值 | 不低于26.5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201.4616 | 加价幅度(万元/宗): | 5.4745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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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已完成的区域评估评价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查询获取,也****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查询。涉及规划及控制性指标相关文件可在****查询获取。
挂牌出让地块“用地清单制”内容:
“用地清单制”意见
策划生成编号 | XMSC****01481 | 地块名称 | G2024-23标 |
出让地块位置 | 树林召镇草原村 | 权属 | 国有土地 |
各部门意见 |
林草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涉及林业用地、草原用地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的意见。其他涉及本 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提出涉及林业用地、草原用地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的意见 □2.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涉及林地,需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
能源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的意见): 意见:无意见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
气象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区域气候可行性分析评估意见,是否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 境保护规等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气候可行性 □2.提出是否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等意见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无意见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生态环境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是否完成土壤污染环 境调查及管控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区域评估联动的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 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区域评估联动的意见 □2.提出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 □3.是否完成土壤污染环境调查及管控意见 □4.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无意见。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
水利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地块对应建设项目用水意见、水土保持意见;地块范围内是否涉 及水源地及供水相关设施、河道管理范围等意见;结合区域评估成果提出水**论证相关 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地块对应建设项目用水意见、水**论证 □2.水土保持意见 □3.洪水影响评价 □4.提出地块范围内是否涉及水源地及供水相关设施、河道管理范围等意见 |
□5.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项目立项之后,如涉及取用水,需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 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文旅部门需审批事项(对地下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出具意见,提出是否 符合文物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文物保护评估 □2.提出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意见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经济开发区内,园区整体已做区域文物影响评估,该项****园区区域文物评估成果,原则同意项目办理前期手续,施工前需请文物部门现场 调查及落图后确定是否存在地下文物埋藏。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
应急管理部门需审批事项(对建设工程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出具意见,拟供应地 块(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地震安全性评价 □2.拟供应地块(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引用园区地震安全性评估,做好抗震设防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住建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是否符合海绵城市要求。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 的要求): □1.提出是否符合海绵城市要求 □2.提出是否符合海绵城市要求 □供水、□燃气、□热力、□排水、□广电、□电力、□通信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不涉及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
自然**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压覆矿产**意见,合规性审查 的相关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压覆矿产**评估 □3.合规性审查的相关意见 □4.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该项目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位于开发边界外,项目用地已纳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策划生成编号 | XMSC****00177 | 地块名称 | G2024-24标、G2024-25标、G2024-26 标 |
出让地块位置 | ****开发区 | 权属 | 国有土地 |
各部门意见 |
林草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涉及林业用地、草原用地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的意见。其他涉及本 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提出涉及林业用地、草原用地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的意见 □2.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涉及林草地已全部批复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能源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的意见) 意见: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同意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气象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区域气候可行性分析评估意见,是否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 境保护规等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气候可行性 □2.提出是否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等意见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1.****经济开发区内,园区已编制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保障,并通 过评审,论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论证成果,用地单位无需单独论证。 2.该项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生态环境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是否完成土壤污染环 境调查及管控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区域评估联动的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 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区域评估联动的意见 □2.提出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 □3.是否完成土壤污染环境调查及管控意见 □4.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该项目己办理环评手续,同意项目建设。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水利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地块对应建设项目用水意见、水土保持意见;地块范围内是否涉 及水源地及供水相关设施、河道管理范围等意见;结合区域评估成果提出水**论证相关 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地块对应建设项目用水意见、水**论证 □2.水土保持意见 |
□3.洪水影响评价 □4.提出地块范围内是否涉及水源地及供水相关设施、河道管理范围等意见 □5.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项目立项之后,如涉及取用水,需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 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文旅部门需审批事项(对地下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出具意见,提出是否 符合文物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文物保护评估 □2.提出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意见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该项目施工建设前需逐级办理由旗县至自治区的文物审批手续。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应急管理部门需申批事项(对建设工程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出具意见, 拟供应地 块(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地震安全性评价 □2.拟供应地块(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园区整体已做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用地单 位无需再开展该评价,原则同意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指南(试行)》要求执行。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住建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是否符合海绵城市要求。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 的要求): □1.提出是否符合海绵城市要求 □2.提出是否符合海绵城市要求 □供水、□燃气、□热力、□排水、□广电、□电力、□通信 □3.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不属于办理施工许可范围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自然**部门需审批事项(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压覆矿产**意见,合规性审查 的相关意见。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压覆矿产**评估 □3.合规性审查的相关意见 □4.其他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意见及需要明确的要求 意见:****经济开发区内,园区已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 **区域评估报告,报告已共享,用地单位无需再编制。该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和永久基本农田。该项目符合国土空总体规划管控规则。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
挂牌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G2024-23标,****经济开发区纬三**、经七路东。项目总用地面积7918平方米(合11.877亩),构筑物面积为1947.51平方米。建设内容全部为构筑物,主要有配电舱、接地变舱、事故油池等及相关配套设施。绿地率52%。
G2024-24标,****经济开发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317平方米(合21.4755亩),总建筑物面积10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SVG、10KV配电装置室、主变压器、蓄水池室、110KV配电装置室、事故油池、成品化粪池、集装箱、卫生间、接地变带消弧线圈。容积率0.07,建筑密度7.12%,绿地率32.6%。
G2024-25标,****经济开发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804平方米(25.206亩),总建筑物面积为293.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3.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综**泵房、配电舱、化粪池、阀室、事故油池。容积率0.017,建筑密度1.74%,绿地率16.48%。
G2024-26标,****经济开发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949平方米(合16.4235亩),构筑物面积为1527.2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SVG、10KV配电装置室、主变压器、蓄电池室、110KV配电装置室、事故油池、成品化粪池、集装箱、卫生间、接地变带消弧线圈。绿地率35.34%。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6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止。
八、2024年9月6日16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7时(5个工作日)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必须由挂牌申请人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不得代缴。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否则不予退还。
7、地块规划指标最终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城市规划设计为准。
8、竞拍者取得竞拍土地后,与自然**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9、办理CA锁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需先登录**市公共****办公室网站(http://www.****.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取得CA锁后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附件“**自治区自然**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指南”依次办理。
10、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11、《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645
12、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十、****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813室、****中心413室
联系电话:0477-****695 、****687、****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王帅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支行
2、******银行****公司康城支行
3、****银行****公司****支行
4、****银行****公司**支行
5、****公司****康宁路支行
(1)交纳出****经济开发区外建设项目):
收款单位名称:待缴库税款-****总局****税务局
开户行名称:中华人民**国国****中心支库
开户账号:051********337119
开户行行号:011****11005
(2)交纳出****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
收款单位名称:待缴库税款-****总局内蒙****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开户行名称:中华人民**国国****中心支库
开户账号:051********337121
开户行行号:011****11005
****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