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2024年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项目
2.2磋商编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划分一个标段
2.4采购范围:租赁防撞缓冲等级为100K的防撞缓冲车(5辆起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5 采购预算:11875元/车﹒月,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960000.00元
2.5服务地点:**回族自治区境内
2.6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5供应商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认真填写附件中的回执单,将回执单及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26.com),资料齐全的,磋商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所登记邮箱。回执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相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心B座14层****交易中心大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东路与京藏高速公****收费站办公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951-****033
代理机构:****
地 址:**回族自治区******中心C座8层
联系人:齐斌、陈鑫、马蓉
电 话:0951-****897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