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基础设施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审批局关于**县基础设施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停车场建设:在县城内**路与科技街西南角、智慧南路与**路东北角、**东路锦绣**对面、**东路锦绣**北侧便道、科技街与中昌路西北角、**街与**路东南角、千**路(正义街-****停车场,共建设公共停车位324个。(2)路面铺装及设施提升:千**路与产业大道东南角进行足****广场铺装翻新;中昌西路与富强街西北角进行木栈道翻新维护。(3)正港线西段路灯提升:本标段位于正港线西段,起于科技街,止于**界,长度约14.8公里。更换太阳能灯头 717 个、太阳能路灯 13 个。2.1.2建设地点:**县**。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郑重公告:监督单位:**县建设****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6 09:00:00 至 2024-08-28 09: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需同时在**公共**交易网递交 PDF 格式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醒: 1、特别提示: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绑定**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 CA 办理咨询电话:031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厅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采购项目“盲评”。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联系人:贾赛,电话:0311-****2910;招标人:****,联系人:马学科,联系电话:0311-****98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县建设****办公室
电话: 0311-****0135
电子邮箱: ****@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基础设施改建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市**县智慧南街1号 | 地址:**省**市**区中**路583****广场02单元2712-2717室 |
/ | 邮编:/ |
马学科 | 联系人:贾赛 |
0311-****9818 | 电话:0311-****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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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件:****@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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