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南街931号大楼招租(1层局部及2-3层)
招租人:****
招标代理:****
租赁年限:5年1个月(含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价高者中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区**南街931号大楼招租(1层局部及2-3层),租赁房屋地址为**区**南街931号,招租面积约775.5平方米,三层楼(不含一层北面两间门面),具体以招租人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招标底价15.5万元/年。
三、承租人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和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本租赁房屋可从事商业、服务行业(严禁从事餐饮、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不能用于加工业以及从事违法活动及其他与周边氛围不适应的业态)。
4、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产业政策,同时必须符合建设规划、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要求,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逾期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在使用承租房屋中应落实相关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对承租房屋内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因高空抛物、水电煤气设备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原因造成其本人、同住人、探访亲友等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8、租赁期内若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标进行隔置或装修的,在不影响主体结构的前提下,隔置或装修的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同时必须报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及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拆迁等原因),本项目合同终止,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结算支付,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
10、周边停车位紧张,租赁期内承租人应规范停车,同时自行处理好与周边村民、商户产生的停车纠纷,与出租人无关。
11、一楼厕所与北边2间门面租户共享使用(该厕所产生的水费等不可见费用,由租户自行协商)
12、中标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超过期限者视同放弃,如果中标人拒绝与出租方签订**区**南街931号大楼招租(1层局部及2-3层)合同,则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3、租金给付(每年租金不变):租金支付一年一次支付,第一年(按13个月计)给付时间为中标人公示结束后3日内付清,第2年至第5年的租金给付时间为每年度使用期一个月前付清(即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14、竞租保证金伍万元(转账)以竞租人的名义存入:
须于2024年8月13日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
开户行:****银行****支行
户名:********公司
账号:330********000002952(银行行号:313****10094)
银行地址:**市**区西**大道588号。
15、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待1万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解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未中标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退还(不计息)。
1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办事处一****办公室
注:所有投标人应提前到达开标地点将竞租文件递交给招租组织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2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办法:①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参加的,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报名地点:******广场1207室
4、本次招租文件每份500元。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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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包先生联系电话:135****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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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38****3337
质疑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6-****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