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升级改造排污管道疏通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升级改造排污管道疏通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
采购单位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8月5日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8日下午2点30分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 |
报名地点 | ****总务处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8日下午2点30分 |
联系人 | 蓝老师 0592-****181 |
一、内容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保修期:项目整体保修五年,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修理费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施工项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并在采购人现场要求的抢修时限内修复。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响应报价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费、主辅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用、人工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检验校核、劳保、税金、验收费用、保修服务、可能少报漏报的细目及磋商文件的特别规定等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供应商应纳入报价中,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免费提供。供应商应考虑确保工期内如期完成的加班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予调整成交价格。 4.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8月8日下午2点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至****; 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交付; 6.本项目因涉及地面开挖,报价单位应充****分所存在的施工难点,一经报价将视为报价单位已综合考虑各项潜在费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7.本项目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内容与图纸内容不一致时,以图纸内容为准。因施工图纸未完全反应施工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遗漏项目,并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遗漏项目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除采购人提出变更外,不再调整合同金额,供应商须充分考虑该因素,风险包干。若采购文件的内容与附件的内容发生冲突,则以采购文件的内容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体现的内容,若施工图纸有体现,则以施工图纸的内容解释为准。因施工图纸未完全反映施工量,故图纸未体现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有体现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实际施工中若未发生,则未发生部分不予结算。 8.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卫生保洁、施工垃圾,做好交付使用前的现场恢复以及卫生保洁工作后,方可退场。供应商要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合理安排机械和人工,如需进出场临时道路,应合理布置施工进出临时道路并承担相关费用。整个施工过程均须做好安全围挡。 9.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须先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用,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必要的供货期提前供样以确保施工进度。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采购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负。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7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保证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环保的措施。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11.附件1:工程量清单 12.附件2:施工图纸 二、本项目控制价(含税):壹拾万零柒仟肆佰玖拾肆元肆角陆分(107494.46元) 三、报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 3.承诺书(需完全响应招标内容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4.封面:密封及盖章、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盖章。 5.评审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文件提交的先后顺序排列。 6.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4)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围标行为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项目答疑会、交纳或退还保证金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6)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7****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8)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五缘学校集水井间管道顶进措施技术方案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