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小学龙降校区总平面规划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宜畔村龙降屯。
二、公示内容
(一)根据《不动产权证》(桂(2019)**市**区不动产权第****907号)(桂(2022)**市**区不动产权第****190号)和《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0013号)要求,该项目用地面积由原审批的17533.35平方米调整为31968.96平方米。
(二)优化调整教师周转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在底层局部架空部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后,其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253.4平方米调整为243平方米,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969.42平方米调整为1829平方米,建筑层数由原审批的11层调整为8层。
(三)优化原总平面规划布局,取消原规划的风雨球场。
(四)在地块东侧拟建设2#教学综合楼、3#教学综合楼和4#教学综合楼。
(五)在地块南侧增加出入口和门卫室建设。
(六)扩建地下停车库建设,其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248平方米调整为541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由原审批的35个调整为137个。
(七)局部调整1#综合楼、1#教学综合楼、北面校门等建筑建设规模,确保与实际相符。
以上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由原审批的17533.35平方米调整为31968.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5484.57平方米调整为32477.6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3705.81平方米调整为25201.1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778.76平方米调整为8086.5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24.08%调整为20.17%;容积率由原审批的0.78调整为0.79;绿地率由原审批的15.82%调整为19.19%;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原审批的143个调整为164个;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原审批的35个调整为137个。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3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网(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小学龙降校区总平面规划调整对比图
2.****小学龙降校区总平面规划总平面规划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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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