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招标编号:****
本采购项目**市西北****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西北****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项目实施/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
6、项目地点:**鄂尔多****工业园区西北****公司
二、招标内容
1.一套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2.本项目为总包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完成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及完**装所需的管材线材、专用工具、文明施工、安全及劳动防护等,并负责对招标人进行设备使用的培训。
3.质量标准: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4-2022、《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炼油与化工企业》GA 1551.2-2019,****监测中心检测中心现场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
三、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行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设备授权证明:投标人若不是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关于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的承诺》,保证所选用的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是原厂生产的、合格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并承诺能提供原厂家服务。
4.投标设备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获得国家无****检验中心****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还须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书》所述的相关技术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至少完成过 1 个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屏蔽。
6.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获得国家认可的防爆合格证,并提供防爆合格证。
7.****集团****公司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23:59止(**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标人:**市西北****公司
地 址:**鄂尔多****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总
电 话:173****7653
备注: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
(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现对《**市****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技术参数明显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进行以下澄清:
1、侦测设备:工作温度原为“-10℃~+75℃”,改为“-40℃- +70℃”。
2、GPS导航诱骗设备:作用距离原为“≤950m(无遮挡情况下,360度)”,改为“500m--1000m(500m范围内可按需调控,无遮挡情况下,360度)”。发射频率范围原为:
第1信道: (1574.4~1576.4)MHz;
第2信道: (1559.5~1605.9)MHz;
第3信道: (15631~1587.7)MHz;
第4信道: (12266~1228.6)MHz;
第5信道: (1175.4~1177.4)MHz;
第6信道: (1559.0~15631)MHz。
改为:1575.42MHz±1.023MHz,1602.0MHz+N*562.5kHz±511kHz(N取-7—6)。
3、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平台(软件),原描述为“可实现无人机无线电全向干扰设备、导航诱骗设备等设备联网联动。”改为“可实现无人机无线电侦测设备、导航诱骗设备等设备联网联动。”
**市****公司
2024年7月30日
**市西北****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市西北****公司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结果:****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 | 310000 |
第二名 | **中电****公司 | 333367 |
第三名 | ****设备科****公司 | 365000 |
公示期: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下午17:30(**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西北****公司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 被质疑单位名称;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 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 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 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477-****630
**市西北****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