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综〔2017〕22号)、《******厅关于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8〕29号)、《******厅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79号)、《****财政厅、自然**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2023〕13号)、《****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 等文件规定,我局以随机摇号方式,委托****和****矿****公司对****公司汤坑地热采矿权自2006年9月30日至该采矿权有效期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期间动用未有偿化处置的**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公司汤坑地热采矿权(已动用**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经纬评报字〔2024〕第051号)、《**省****公司汤坑地热(2006年9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动用未有偿化处置**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湘**采矿权评〔2024〕016号),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资料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至********管理科,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进行受理答复。
联 系 人:陈雅芳
联系电话:0596-****230
联系邮箱:****@163.com
地 址:**市**区新浦东路137号
附件:1、****公司汤坑地热采矿权(已动用**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公司汤坑地热采矿权(已动用**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4、**省****公司汤坑地热(2006年9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动用未有偿化处置**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5、《**省****公司汤坑地热(2006年9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动用未有偿化处置**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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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