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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至**页岩气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批复变更的请示》(昭城乡燃气请〔2024〕9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变更申请报告进行评审。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要求,依据《****政府关于**至**页岩气联络线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昭政复〔2023〕89号)《****能源局关于**至**页岩气联络线工程项目变更行业审查意见的复函》《**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回执单》(昭区稳评备〔2024〕7号)《**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回执单》(鲁稳评备〔2023〕14号)等相关支持文件及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就**至**页岩气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变更事项(项目代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支线调整为(北闸增压站—杜家梁子末站,二期工程)管径DN300,设计输气量3.92×108Nm3/a;一期站场工程调整为改建北闸门站,**旧圃分输站、李家湾阀室;二期站场工程调整为**北闸增压站、杜家梁子末站;取消改建**末站,取消****计量站**潭湾阀井;总投资调整为29039.47万元。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安全运营。
四、其他意见详见《**至**页岩气联络线工程项目变更申请报告评估报告》(中铭**咨〔2024〕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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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