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员会 :
省 七 届人大常委会第 十 一 次会议 对《**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制委员会、****委员会在会前积极提前介入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会后,****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就 草案涉及的重点 问题 向各市县开展书面调研并 赴部分市县 进行实地 调研 ,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 了 研究修改, 并再次 ****人大 常委会环资工委 、省司法厅、 ****建设厅 等有关单位的意见。法制委员会于 7 月 3 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省人大 常委会环资工委 、省司法厅、 ****建设厅 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制委员会认为,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 制定本规定是必要的,草案可行。同时,提出以下
主要修改意见:
一、 关于 建筑垃圾的定义 。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草案应当明确建筑垃圾的定义。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增加以下内容:一是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二是村(居)民自建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按照建筑垃圾处理 。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条)
二、关于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草案应当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相关内容,切实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增加以下内容:一是要求建设单位 将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纳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或者合同文本 ;二是要求 施工单位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 ;三是规定对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的单位给予奖励。(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条)
三、关于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风险防范。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部分消纳设施和场所存在物料堆放过高、安全防护不规范等安全隐患,草案应当进一步加强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风险防范。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增加以下内容:一是要求 消纳场无法继续消纳的,运营单位应当在停止消纳三十日前报告所在地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二是要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对 消纳设施和场所 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 ,并 督促运营单位 对发现的安全 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治理 。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条)
四、关于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实践中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和 偷排乱倒 建筑垃圾 的问题较为突出,草案应当对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作进一步细化。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增加以下内容:一是对建筑垃圾 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 ;二是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禁止在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要求居民装饰装修、村(居)民自建房屋建筑垃圾的管理责任人 明确 建筑垃圾 堆放地点, 并 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投放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
五、关于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草案应当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的内容。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修改草案第九条,并增加相关内容:****政府 落实相关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推广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二是 鼓励**、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在符合质量安全、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五条)
六、关于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服务。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草案应当构建建筑垃圾执法协作机制, 并 优化服务管理 。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增加以下内容:一是 要求 政 府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日常巡查、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 要 求政府 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协作机制 , 加强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跟踪服务和联合执法协作 ;三是 要求政府有关部门 收集汇总建筑垃圾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 ,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化利用场所运营单位通过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土方等信息,提供信息对接服务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七、关于法律责任。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草案应当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设置消纳设施和场所等有关禁止性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 修改草案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处罚幅度,并增加以下内容: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设置消纳设施和场所的, ****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处 十 万元以上 一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此外, 还增加了宣传教育 等方面的内容,并 对部分条文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序调整。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 《**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草案 二次审议稿 )》 ,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二次审议稿 和以上 报告 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