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草田漾单元TH-10-03-05F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规划面积:18658m2。
项目位置:地块位于**省**市**区草田漾,西临金泰路,南至大钱港,东靠大钱港,北临水塘。
土地使用权人:****管理委员会。
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荒地、水塘、废弃农家乐。
规划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项目由来:根据《草田漾单元TH-10-03-05F地块主要规划条件》(湖城规330********0005号),本地块规划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2.1条所规定的居住用地(R2),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第二条,属敏感用地,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本次项目地块收集了《草田漾单元TH-10-03-05F地块主要规划条件》(湖城规330********0005号)、《****支队****大队部、环渚中****停车场围墙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报告》(2015年)、本地块区域社会资料、地块内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影像图等资料。通过资料表明草田漾单元TH-10-03-05F号地块占地面积18658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地块区域水功能区现状水质为Ⅲ类。
三、人员访谈
本次地块人员访谈对象包括土地管理者(湖****集团有限公司)、政府管理人员(****规划局****分局)、****环保局****环境局****分局)、地块周边工作人员和居民(金锁村)。
四、结论
本次调查对草田漾单元TH-10-03-05F号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经汇总分析,具有一致性。本次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中的相关要求。
因此,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