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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电站35kV主变增容工程核准的请示》(宜供发展〔2024〕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中源乡负荷增长需要,解决中源35kV变电站主变N-1重载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电站35kV主变增容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中源乡。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改造中源35kV变电站#1主变及其10kV进线电缆,#1主变由4MVA增容至6.3MVA。更换相应的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监控后台以及测控装置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1万元,其中项
目资本金55万元,占动态投资25%,余下75%****银行贷款。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七、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市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4-2029年)的通知》(宜市发改能源〔2024〕2号)、******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赣(2017)**县不动产权第****903号和赣(2018)**县不动产权第****295号)、《****设计院有限公司关****电站35kV主变增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赣宏远咨〔2024〕9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项目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电站35kV主变增容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 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其 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等单项合同均未达到招标最低限额规定,可以不采用招标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