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螺旋分选机及振动脱水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420
通讯地址:**市高区**路1****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螺旋分选机及振动脱水筛生产项目 | **省******开发区初村镇锦山**、**路东 | **** | ******公司 | ****位于**省******开发区初村镇锦山**、**路东,主要进行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耐磨耐腐材料的研发和制造,企业拟在拟投资5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螺旋分选机及振动脱水筛生产项目,拆除现有车间内喷漆房,**喷涂车间,喷涂车间内**喷漆房、喷胶区等,年生产螺旋分选机100台,振动脱水筛50台。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现有项目员工,现有项目员工62人,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 | 1、水环境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水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海,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扩建项目喷胶、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 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现有1套过滤棉+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喷砂等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依托现有移动式烟尘收集装置处理。扩建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VOCs及二甲苯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C291)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8)表1标准。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新增喷胶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值约在65(A)左右。项目在工艺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节能型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项目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金属下脚料、除尘器捕集粉尘、焊渣外售回收单位,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桶、废机油、废切削液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