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21时48分,漾濞县发生了6.4级地震,震中位于县城所在地苍**镇秀岭村,震源深度8千米,最高烈度为8度。此次地震震级高、烈度大、余震多,损害深,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漾濞的民房、学校、医院、交通、市政、水利等设施不同程度遭到破坏。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指示,应急管理部立即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并派出了工作组赶赴漾濞指导抗震救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各方救援力量迅速驰援,全力帮助漾濞抗震救灾。为全面记录此次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真实历程,永久保存社会各界在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中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珍贵记忆,****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本次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漾濞县社会各界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实物和资料;
2.武警、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等奔赴灾区抗震救灾的各种档案资料;
3.救援队、医疗队、卫生防疫、电力、交通、通讯、应急管理等部门在灾区实施救援的各种档案资料;
4.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人员的工作笔记,亲历者的回忆录、笔记、日记及各界人士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时期工作状态的照片、影像等;
5.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的档案资料;
6.与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像作品;
7.反映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的各种档案资料,如政府及民间救援组织开出的捐款收据、捐款存单、证书、登记材料等;
(二)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三)其他能够反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献。单位、团体、社会组织****档案馆捐献档案资料,经过鉴定、筛选、决定入馆收藏的,将为捐献单位和个人颁发捐献证书,捐献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献人对捐献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代存。对于确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所有人不愿捐赠的,经双方协商,县档案馆可提供寄存保管服务,不收寄存费。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寄存者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能否准许他人利用的决定权。
(三)购买。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所有人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四、征集要求
(一)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漾濞人民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精神风貌。
(二)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均须作简要说明,注明时间、地点、内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其中音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
(三)实物是真实反映受灾、抢险、援助等物品,要确保所提交物件的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李 斌 李映霞
联系电话:134****0401 158****1567
邮箱:****@126.com
地址:漾濞县东片区金十路
****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