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完小食堂食材集中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完小食堂食材集中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34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5、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半年
7、根据《****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1 | ****完小食堂食材集中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340000.00 | ¥340000.00 |
说明:优惠政策详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和“信用**”网站(xycz.****.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食品经营****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并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获取本磋商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 8 月 6 日至2024年 8 月 12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至5: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5.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5.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20日 15 时 00 分(**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磋商地点,开标地点):**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6.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6.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媒介
7.1、****政府网站(http://www.****.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8 月19日17:3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地址:**县沤江镇草堂村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6****1199(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居委会1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1****6656 (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