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招标文件补遗书
(2024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市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补充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投标人应当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任职资格文件的扫描件。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与水**、水利水电电气工程、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等专业职称;
以上要求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等有关规定,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出现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和投标报价相等且最低的有效投标人超过1人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发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一中标候选人1人、第二中标人1人和第三中标人1人的名****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书面回复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载入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3.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投标文件签字补充要求如下:
(1)投标函上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应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和使用本人签名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不得由他人代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印章(鲜章)。上传其扫描件。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使用本人签名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上传其扫描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必须由造价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和使用本人签名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不得由他人代签。上传其扫描件。
(4)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本人手写签名(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或者电子证书没有个人签名处的除外),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以上补充要求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不实,按弄虚作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可以核验原件的情形: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不清晰可辨或涉嫌弄虚作假的,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原件核验。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2)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
(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相应人员签名,而投标文件相应人员签名非本人签名的;
(4)投标文件加******部门备案的印章。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分别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四、六项的规定,认定为串通投标。
7.招标人应当加强评标报告核查: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或者公示期间招标人可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含相关领域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包括但不限于对中标候选人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信息(含行政处罚信息)、财务状况、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招标文要求的信息和履约能力进行核查,发现异常情形的,按规定程序组织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中标候选人须按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核查,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侯选人或者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侯选人或者中标资格。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者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查证属实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资格。
8.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条中“严重违约”是指:(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2)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 次以上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1.4.3条中(12)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36个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修改为:(12)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36个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6个月”从认定文书出具的落款时间起算)。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所有内容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85%,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报价评审一、报价初步评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附件一:商务报价评审算法 一、报价初步评审中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75%”修改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85%”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报价评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附件一:商务报价评审算法中的“五.“双低”报价评审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且通过了报价初步评审、单价遗漏评审、不平衡报价评审、串通投标评审等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评标系统应否决其投标。”修改为:“五.低于成本报价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85%,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12.评标方法附件一:商务报价评审算法中的所有“双低”评审4个字修改为:低于成本评审。
13.评标办法附件六:否决投标条款“4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75%;”修改为:“4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85%,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14.删除评标办法附件六:否决投标条款“4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且通过了报价初步评审、单价遗漏评审、不平衡报价评审、串通投标评审等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的内容。
15.投标文件所附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有多个人员的,投标人应当在社保缴费证明上对所证明的人员进行标记,****委员会评审。否则,出现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负责。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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