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市珠江后航道堤****公司至新光公园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委员会2023年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穗水规计会纪〔2023〕75号),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市珠江后航道堤****公司至新光公园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市珠江后航道左岸黄冲涌上游,****公司至新光公园段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工程全长为228米,整治段堤防等级为1级,堤防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三、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为26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8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7万元,独立费用396万元,基本预备费20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44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2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20万元。请按不超过以上可研估算开展限额设计。
四、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出资。
五、建设管理模式。该项目由**市****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六、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
七、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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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市珠江后航道堤****公司至新光公园段)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主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建筑工程应采取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