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吨/年环保型涂料添加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39397N | 建设单位法人:林海涛 |
陆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华通路20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2万吨/年环保型涂料添加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华通路200号 |
经度:121.28889 纬度: 30.722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2-27 |
金环许〔2015〕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34 |
4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3939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艾维仕****公司 |
****0110MA1G81G016 | 验收监测单位:埃欧孚(上****公司 |
****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12-06-01 |
2022-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1-29 |
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2万t涂料添加剂(9000t油性助剂、3000t水性助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000t油性助剂 |
因水性助剂生产涉及聚合反应,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取消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烷酸或异辛酸的钴、锰、铜、锆化合物采用“二步法”生产工艺;环烷酸或异辛酸的钙、锌、钾化合物采用“一步法”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认真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本《报告书》11.5.2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中提出的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区域范围和防渗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工程。按本《报告书》14.3.2监测计划及频次中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监测,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类标准或不劣于现状、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或不劣于现状。 2、厂区内实行雨、污水分流,雨水排放口设置流量计、COD在线检测仪和应急闸阀,雨水管网上配套事故应急池(1700立方米)(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及相应的切换闸阀,前15分钟初期雨水收集入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期雨水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事故应急池平时须保持常空。 3、本项目污水管道实行污、污分流,助剂生产废水、助剂碱洗塔排污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助剂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达到**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限值要求后,与实验废水、生活污水一并****处理站处理,****处理站总排口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与纯水站排污水和冷却塔排污水一并纳入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内污水管道采用架空方式。污水总排放口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在****环保局、水务局监控平台联网。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性助剂单元工艺尾气、油性助剂单元除尘废气、水性助剂单元工艺尾气、****处理站废气等,严格按本《报告书》11.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中提出的要求,分别经妥善收集、治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乙酸乙酯、丙烯酸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标准。本项目共设置2个排气筒,合理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按监测技术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TVOC在线监控系统。 5、按本《报告书》4.3.1废气污染物产污源强、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中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物料转移、输送管道等应密闭操作,所有反应釜、溶解釜、蒸馏釜放空管等接入车间废气总管,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酸乙酯、丙烯酸等污染物浓度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6、按《报告书》4.5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分析中提出的要求,落实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措施。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配备手持式有机物快速检测仪器,布袋除尘器配置压差显示器,碱洗塔配备洗涤液pH在线监控系统,冷凝器温度显示装置。 7、按《固废法》规定,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规范储存及处理处置。油性助剂滤渣、水性助剂滤渣、颗粒物、废包装桶/袋、废活性碳、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废物、原料空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包装后分别存放在厂区已建的专用危废堆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报我局备案。****处理站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脂回用于生产等级较低的助剂产品。反应釜废气经冷凝产生的冷凝液直接返回反应釜,回用于生产。 8、各类生产和公用动力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油性助剂生产过程会产生工艺含尘废气、工艺有机****处理站废气,以及生产及辅助设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 工艺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现有23m高的DA016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2500m3/h。 工艺有机****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再生系统”处理后,经现有23m高的DA017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88000m3/h。 2#污水处理站废气及2#危废仓库废气经“碱洗+水洗吸附”处理后,经现有25m高的DA018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250000m3/h。 助剂生产废水分为含钴废水及含铜、锰废水,含钴废水由单独管线引入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钴达标后与含铜、锰废水一同流入2#污水处理站处理经DW007排口纳管排放;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纯水排污、冷却塔排污水进入2#污水处理站(化学氧化、沉淀)处理后经DW007排口纳管排放。最终均经金****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新增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设备合理布局,在布置上遵循相对集中、远离边界等原则。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密闭暂存于现有2#危废仓库内,2#危废仓库设置于厂区东侧,为一层建筑,四面墙体有雨棚,内部地面作环氧地坪防渗,外部为水泥硬化地面,建筑面积70m2,贮存能力约25t。 本项目与土壤地下水相关的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储罐区、助****处理站、2#****处理站、质检实验室。本项目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质检实验室防渗措施达到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储罐区、危废仓库、****处理站、2#****处理站防渗措施达到重点防渗要求。企业目前采用的防渗措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及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等要求。 |
产品方案变动,设备调整,标准更新,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升级对应环保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85103.5 | 10240 | 0 | 70623 | 0 | 524720.5 | -60383 | |
168.352 | 0.341 | 0 | 1.07 | 0 | 167.623 | -0.729 | |
4.982 | 0.013 | 0 | 0.12 | 0 | 4.875 | -0.1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516 | 0 | 0 | 0 | 0 | 2.516 | 0 | / |
18.318 | 0 | 0 | 0 | 0 | 18.318 | 0 | / |
0.583 | 0.018 | 0 | 0.161 | 0 | 0.44 | -0.143 | / |
9.452 | 0.158 | 0 | 0.0551 | 0 | 9.555 | 0.10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2#****处理站 | **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 | 依托厂区现有2#****处理站 | 2#****处理站出水中pH、SS、BOD5、COD、氨氮、TP、TN、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锰、总铜、总锌、总有机碳的排放浓度能满足**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2 | ****处理站 | **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建设****处理站,处理工艺:酸析沉淀+调碱沉淀+深度处理 | ****处理站总钴出水排放浓度满足**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17排气筒,“活性炭吸附再生系统” |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 工艺有机****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再生系统”处理后,经现有23m高的DA017排气筒排放 | DA017排气筒排放的NMHC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1排放限值 | |
2 | DA016排气筒,布袋除尘 |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 工艺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现有23m高的DA016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2500m3/h。 | DA016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1排放限值 | |
3 | DA018排气筒,碱洗+水洗吸附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依托厂区DA018排气筒 | DA018排气筒排放的NMHC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排放限值 | |
4 | DA007排气筒,碱喷淋+干燥+活性炭 |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 依托现有 | DA007排气筒排放的NMHC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1排放限值 | |
5 | DA008排气筒,活性炭吸附 |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 依托现有 | DA008 排气筒排放的NMHC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1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设备合理布局,在布置上遵循相对集中、远离边界等原则 | 监测期间,四周厂界昼、夜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认真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本《报告书》11.5.2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中提出的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区域范围和防渗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工程。按本《报告书》14.3.2监测计划及频次中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监测,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类标准或不劣于现状、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或不劣于现状。 | 本项目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质检实验室防渗措施达到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储罐区、危废仓库、****处理站、2#****处理站防渗措施达到重点防渗要求。 已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土壤监测,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关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根据企业2022~2023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数据,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V类标准;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数据,土壤符合《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废法》规定,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规范储存及处理处置。油性助剂滤渣、水性助剂滤渣、颗粒物、废包装桶/袋、废活性碳、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废物、原料空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包装后分别存放在厂区已建的专用危废堆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报我局备案。****处理站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脂回用于生产等级较低的助剂产品。反应釜废气经冷凝产生的冷凝液直接返回反应釜,回用于生产。 | 项目固体废物已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已******公司等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物料装卸、储运和生产等过程及环保设施运行时发生风险事故,按照本《报告书》10.8环境风险防范与减缓措施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和突发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应急联动,完善环保专业应急预案。 | 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6-2022-088-H),并与周边企业及****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等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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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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