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汇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纳米氧化铈抛光液4000吨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今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纳米氧化铈抛光液4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纳米氧化铈抛光液4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湘江新区沿高路15号****公司7号栋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公司7#已建成厂房,租用厂房建筑面积1367.03m2,在现有空置厂房布置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纳米氧化铈车间、抛光液车间、粉体仓库、成品仓库、检测室、办公室等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4000t纳米氧化铈抛光液的生产能力,但实际生产规模为700t/a,****电子行业。
联系人:文明联系电话:155****433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附件1: 验收意见公示版pdf.pdf 844.6 KB ,
附件2: 备案稿-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202********607.pdf 6.6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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