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1#****中心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社区邻里中心(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盱审批备(2024)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社区邻里中心1#****中心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省**市盱****社区二区东侧和南侧
2.1.2 建设规模:****中心1#****中心及附属工程 ,地上建筑面积:3413.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82平方米,高度12.85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为框架结构。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062.95元
2.1.4 工期要求:1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5日,竣工日期:2025年3月19日
2.1.5 其他:质量:合格。
2.2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 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 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6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 ”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s://entq.****.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的信息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6日18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市公共**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共 105 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字人民币、现金、转账、 电汇、 网银、保函(保险)、信用承诺等多种形式。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公司的开户行。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方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5.2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 in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 ”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 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新点软件联系人:陈超 137****0470
CA 证书办理点:①**市**路 16 ****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0775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503300、153****2178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链接为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链接为准)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链接为准)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链接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140 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自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 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 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 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 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 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2 项规定 ① 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 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 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 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 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2 分 施工组织设计: 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代表抽取)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 K、Δ在开标时抽取,B值需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92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6分) | 评审因素 | 编制要求 | 分值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 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及施工标段划分 | 施工组织总体完整,方案实施性强,施工分段合理明确 | 1分 |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 布置 | 科学合理 | 1分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 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计划完整,措施全面 | 1分 |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 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措施合理,阐述详细 | 1分 | ||
5、劳动力、机械设备 和材料投入计划 | 科学合理 | 1分 | ||
6、关键施工技术、工 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 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关键技术工艺成熟科学,重点难点阐述准确,解决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 | 1分 | ||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2.3.3(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包含厂房),且担任该工程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 2分。 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并以链接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不得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宝**路11号
联 系 人:卢玉凯
电 话:156****0016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合欢大道18号
联 系 人:徐金雅
电 话:151****0501
传 真 :/
****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