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碧溪河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发〔2023〕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保合镇、仁沙镇、社坛镇、虎威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起于保合镇盖灵庙村将子坵,止于虎威镇****大溪口交界处,河道中心线治理长度约19.29km,涉及流域为碧溪河流域。该工程治理共分6段:盖灵庙村—回龙坝段(保合镇)、田坝—小湾段(仁沙镇)、戴家坝—王家湾段(社坛镇)、社坛场镇段(社坛镇)、地坝嘴安置点段(社坛镇)及板桥子—大溪口段(虎威镇),设计防洪护岸总长23.44km,**截水沟24.98km,河道清淤16.24km,**水源涵养林43600㎡,**河岸湿地17560㎡,复建人行桥17座,穿堤涵管21处,改建管网12处,**管网1处。河道划界50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22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9543.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31.6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的勘察设计、河道划界及后期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5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三合街道新湾路 49 号 | 地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0116 | 联系电话: | 188****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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