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市孙****示范区规划方案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75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完成**市孙****示范区规划方案。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90个工作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credi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8月8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址:**市孙伯镇驻地
联系方式:0538-****21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电话:0538-****566
附件: 采购需求方案(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