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202407A01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回迁区项目(一期),已由吉****改革局以《关于****学院回迁区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丰发改审批发〔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78.42%,剩余不足部分由区级匹配21.5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499平方米。回**置户数336户。
2.2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间的勘察(岩土勘察及工程测量)、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监理、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及项目成本管理。
2.2.1勘察:完成****学院回迁区项目(一期)勘察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测量、取样和试验等勘察作业,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成果报告,并配合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
2.2.2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
2.2.3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建设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期等;
2.2.4工程检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防雷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等内容。
2.2.5工程招标代理:本项目除全过程招标以外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方案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政策法规贯彻与咨询、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标前会议、质疑投诉解答、开评标组织、中标结果发布、招标档案的整理等。
2.2.6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所有材料、设备询价,钢筋抽样等造价咨询服务,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关于本项目造价的任务。
2.3建设地点:**市**区**乡石井沟村五社。北至北苑路,南至规划路,**石井沟街,西至石井沟河。
2.4服务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6年8月3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合格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或由以下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检测内容: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防雷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通过CMA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3.1.5具备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服务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6具备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1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需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3.2.2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需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3.2.3监理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需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3.2.4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需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3.2.5检测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为本单位专职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4****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8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8:00至2024年08月26日16:00前,到**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27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3.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玉隆小区11号楼5单元1层43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丁博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131****57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路33号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432-****2455
****管理部门:****建设局****管理处
地址:**市**东路7号208室
邮编:132001
电话:0432-****5048
八、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