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5MA3TYYD346 | 建设单位法人:吴传文 |
吴传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夏格庄镇**路5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大气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夏格庄镇**路50号 |
经度:120.44138 纬度: 36.679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8 |
青环审(**)〔202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5MA3TYYD346001W |
2023-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95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5MA3TYYD3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5MA3TYYD346 | 验收监测单位:**中昇****公司 |
****0285MA3F659D65 | 竣工时间:2024-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6Qfwt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占地12000m2,建筑面积1440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2座、3F办公楼1座、门卫室1间等,年产湿式静电除雾器15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12000m2,建筑面积1440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2座、3F办公楼1座、门卫室1间等,年产湿式静电除雾器15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生产工艺:模具打蜡—涂刷脱模剂—调胶、涂胶衣—玻璃纤维裁剪—手糊—脱模、模具清理—表面打磨; 2.设备外壳:原料切割下料—卷板钻孔—焊接组装—托辊工装—人工投料—热成型; 3.布气室:PVC、PP原料切割下料—钻孔车加工—焊接组装; 4.阴极线、阴极梁:a.不锈钢经过切割下料、钻孔车加工、焊接组装成不锈钢阴极线和阴极梁;b.企业将外购的铅棒经挤压机挤压作用嵌入组装好的不锈钢中。形成的带状不锈钢件作为阴极线,形成的梁状不锈钢件作为阴极梁。然后对阴极线、阴极梁进行冲压,冲压成型后包装入库。 5.各零部件组装:将外购的零部件与蜂窝阳极管、设备外壳、阴极线、阴极梁及布气室组装成湿式静电电除雾器,包装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工艺:模具打蜡—涂刷脱模剂—调胶、涂胶衣—玻璃纤维裁剪—手糊—脱模、模具清理—表面打磨; 2.设备外壳:原料切割下料—卷板钻孔—焊接组装—托辊工装—人工投料—热成型; 3.布气室:PVC、PP原料切割下料—钻孔车加工—焊接组装; 4.阴极线、阴极梁:a.不锈钢经过切割下料、钻孔车加工、焊接组装成不锈钢阴极线和阴极梁;b.企业将外购的铅棒经挤压机挤压作用嵌入组装好的不锈钢中。形成的带状不锈钢件作为阴极线,形成的梁状不锈钢件作为阴极梁。然后对阴极线、阴极梁进行冲压,冲压成型后包装入库。 5.各零部件组装:将外购的零部件与蜂窝阳极管、设备外壳、阴极线、阴极梁及布气室组装成湿式静电电除雾器,包装出库。 |
PO粉料热成型工序由燃烧天然气加热变更为电加热。 项目变更未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PO 粉热成型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调胶、涂胶、手糊产生的苯乙烯以及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玻璃钢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 普通焊条焊接烟尘及钢板火焰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 器处理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设置一般固废间1座,面积10m2 ,位于生产车间1西侧、 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10m2 ,位于生产车间1西侧。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PO粉热成型产生的VOCs经三面围挡,一面设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调胶、涂胶、手糊工序在密闭间内进行,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产生的VOCs、苯乙烯以及臭气浓度进行收集;玻璃钢拉挤(机器调胶、涂胶、裁剪一体)工序在密闭间内进行,采用上吸风方式对产生的VOCs、苯乙烯以及臭气浓度进行收集,上述废气合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玻璃钢打磨工序在密闭间内进行,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产生的打磨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普通焊条焊接烟尘及钢板火焰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设置一般固废间1座,面积10m2 ,位于生产车间1西侧、 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10m2 ,位于生产车间1西侧。 |
1、调胶、涂胶、手糊工序废气由在工位上方设集气罩和软帘收集,变更为项目调胶、涂胶、手糊工序在密闭间内进行,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产生的VOCs、苯乙烯以及臭气浓度进行收集,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废气处理方式(活性炭吸附装置)不变;处理后废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打磨工序废气由在工位上方设集气罩和软帘收集,变更为项目打磨工序在密闭间内进行,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废气处理方式(布袋除尘器)不变;处理后废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3)排放。 项目变更未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5 | 0 | 0 | 0 | 0.025 | 0.025 | |
0 | 0.0513 | 0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088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 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处理厂。 | 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废水总排口所排放废水中pH值7.1-7.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9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限值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3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1;2.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2;3.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P3 | 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P3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限值。 | 1.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1;2.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P2;3.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P3 | 监测结果表明,P1排气筒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0×10-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标准值。P2排气筒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6×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8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10-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7×10-6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P3排气筒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1×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50-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体废物**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中心统一处置;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修改 单中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由环卫部****处理场处理。 | 项目一般固废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车间1西侧设一般固废库1座,面积10m2。并做了防雨、防渗漏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1西侧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面积10m2。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存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生活垃圾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面识别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送至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70****02418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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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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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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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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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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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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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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