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数控喷涂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区**路104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7MA5U4YWNXJ | 建设单位法人:何光能 |
姜和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路104号二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全自动数控喷涂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路104号二楼 |
经度:106.207412 纬度: 29.5251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3 |
渝(**)环准〔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7MA5U4YWN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27MA6094NX4M | 验收监测单位:**中机****公司 |
****0107MA5UU5M00k | 竣工时间:2023-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245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位于**市**区**路104号二楼,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4850m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公司厂房二楼部分区域作为生产场所,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本项目购置静电除尘柜、6轴喷涂机、电烤箱等设备,建设一条水性漆喷涂线和一条油性漆喷涂线,建成后年喷涂汽车配件24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市**区**路104号二楼,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4850m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公司厂房二楼部分区域作为生产场所,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本项目购置静电除尘柜、6轴喷涂机、电烤箱等设备,建设一条水性漆喷涂线和一条油性漆喷涂线,建成后年喷涂汽车配件240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静电除尘,酒精擦拭,喷水性底漆,流平,底漆烘干,检验打磨,喷水性面漆,流平,面漆烘干,检验抛:2:静电除尘,酒精擦拭,喷油性底漆,流平,底漆烘干,检验打磨,喷UV面漆,流平,UV固化,面漆烘干,检验抛光 | 实际建设情况:1:静电除尘,酒精擦拭,喷水性底漆,流平,底漆烘干,检验打磨,喷水性面漆,流平,面漆烘干,检验抛:2:静电除尘,酒精擦拭,喷油性底漆,流平,底漆烘干,检验打磨,喷UV面漆,流平,UV固化,面漆烘干,检验抛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水帘废水、喷淋****处理站单独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与地面清洁、生活废水一起进入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排入**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璧****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做好废气处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水性漆喷涂线废气(含喷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洗枪废气)、油性漆喷涂线废气(含喷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洗枪废气)、调漆废气、酒精擦拭废气、打磨废气和抛光废气等,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调漆在调漆间内进行;项目的烘干废气、酒精擦拭废气等采用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水性漆喷涂线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与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洗枪废气汇合一起进入一套“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油性漆喷涂线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与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洗枪废气、调漆废气、酒精擦拭废气、打磨废气汇合一起进入一套“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 项目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水帘废水、喷****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曝气氧化+水解酸化”)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一起经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水性漆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和水性漆生产线流平、烘干、洗枪废气进入“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油性漆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和油性漆生产线流平、洗枪、烘干,以及项目调漆、酒精擦拭、打磨废气一起进入“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废过滤棉、废羊毛球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交由相应废品回收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废漆渣、废洗枪水、废UV灯管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过滤棉、废羊毛球,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后交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废漆渣、废洗枪水、废UV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96 | 0 | 0 | 0 | 0.05 | 0.05 | |
0 | 0.0149 | 0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5216 | 0 | 0 | 0 | 15216 | 152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44 | 0 | 0 | 0 | 0.244 | 0.2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694 | 0 | 0 | 0 | 1.694 | 1.69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本项目水帘废水、喷****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曝气氧化+水解酸化”)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一起经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 | 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厂区西北侧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60-2016);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产厂房外1m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 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2 | 水帘+“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60-20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水性漆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和水性漆生产线流平、烘干、洗枪废气进入“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3 | 水帘+“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60-20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油性漆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和油性漆生产线流平、洗枪、烘干,以及项目调漆、酒精擦拭、打磨废气一起进入“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 连续监测2天,昼间监测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控制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措施。 | 本项目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存储区、****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生产区、一般固废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废过滤棉、废羊毛球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交由相应废品回收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废漆渣、废洗枪水、废UV灯管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过滤棉、废羊毛球,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后交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废漆渣、废洗枪水、废UV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项目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涉及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洗枪水、酒精、机油等风险物质,应做好生产、存储中防渗漏、防火灾等措施。项目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建设,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本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已建立环境风险制度。本项目已单独设置化学品存放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已设置托盘。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水帘废水、喷淋****处理站单独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与地面清洁、生活废水一起进入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排入**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璧****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水帘废水、喷****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曝气氧化+水解酸化”)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一起经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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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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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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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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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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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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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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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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