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保障厅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和《****关于做好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2024年我市开展5个项目制培训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规范推动我市培训项目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市2024年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公平、公正,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实行“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程序,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承训单位,承担我市项目制技能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承训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训机构范围包括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或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服务等内容,****培训中心、****基地、省级及以******基地、****基地****工作室等;
(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
(四)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经验,培训质量较好,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相关证书获取率和推荐就业率较高;
(六)按照既定计划完成相关职业(工种)的项目制技能培训项目;
(七)按照《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要求,严格履行开班备案制,按规定加强培训管理和台账归档整理,自觉接受属地人社部门监管,按规定组织学员参加考核评价,及时申领项目制培训补贴。
三、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承训应征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汇总表和备案表(附件2、3)至各县(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进行收集并遴选。
(二)县级量化标准遴选。各县(区)人社部门对承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开展现场遴选评分,通过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向市局推荐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
(三)市级复核。****小组,对各县(区)人社部门推荐上报的承训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四)社会公示。对拟定的承训机构、承训项目及数量,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复核;公示无意义的,市局报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确定为**市2024年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
以上工作流程同步在**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系统上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承训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附件2、3,并对所填报信息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任何虚假信息。于8月 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各县(区)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于8月15日前将附件2、3、5市局培训科。
(二)各县(区)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发动,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承训应征单位提交申报资料。
(三)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对承训区域范围内的培训项目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制培训质效。要指导承训单位加强培训后就业服务,做实相关工作台账。
四、受理承训机构属地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南粤家政培训项目):电话:****316。
****中心(粤菜师傅培训项目):电话:****251;邮箱:****@163.com。
****社会保障局:电话:****863;邮箱: ****@163.com。
****社会保障局:电话:****992;邮箱: ****@163.com。
****社会保障局:电话:****298;邮箱****@qq.com。
****社会保障局:电话:****820;邮箱:****@qq.com。
****社会保障局:电话:****887;邮箱:****@163.com。
****社会保障局:电话:****816;邮箱:****@qq.com。
江****社会保障局:电话:****213;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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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