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创业路33号
成交金额: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评审报价: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2024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高素质农民 260 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50人(粮油产业发展1班40人、粮油产业发展2班 40人、粮油产业发展3班45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25人);专业生产型人员75人(粮油种植1班40人、粮油种植2班35人);技能服务型人员35人(粮油专业农机手 35 人);并举办12个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每个班不少于 50 人)。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12月31日前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省绩效考评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光泉(组长)、程霜、朱雅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1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望徽路5号3楼,联系电话:0563-****265,地址:**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11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扬之南路11号
联系方式:056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望徽路5号3楼
联系方式:0563-****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3-****2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